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教育部函轉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函有關課堂使用影視作品採用正版授權來源案,請查照。

一、本文為教育部函轉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來函,請各校宣導教師於課堂教學使用影視作品時,應採用合法授權資源,避免使用盜版、側錄、未授權上傳或來源不明之內容,以維護智慧財產權及避免著作權侵權情事。
二、各授課教師於課堂教學使用影視作品時,應採用正版授權來源,並可優先運用本校圖書館提供之公播平臺等合法授權資源,以落實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公告承辦: 教務處課務組 江妍葶
公告期限: 2026-07-06 ~ 2026-09-30
公告編號: 77083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