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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校外機構合聘教師「期刊論文發表獎勵」申請公告,請查照

112學年度校外機構合聘教師「期刊論文發表獎勵」(以下簡稱「本獎勵」)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相關申請事宜說明如下:

一、申請獎勵對象:
依本校人事室《與校外機構合聘教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合聘教師作業要點」)簽訂學術合作契約,於辦理本獎勵期間,為有效契約內之校外機構合聘教師(以下簡稱「合聘教師」)。

二、申請期限與程序:
本獎勵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3月27日(三)止。申請人請於期限內檢具「校外機構合聘教師期刊論文發表獎勵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含證明文件),向所屬教學單位或研究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表單由教學單位/研究中心以mail寄送合聘教師**


三、申請要件:
1.合聘教師申請本獎勵之期刊論文須冠有本校校名,每篇論文由一位合聘教師提出申請,相同作品限申請一次,期刊論文類別應為:
(1)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期刊論文(包括SCI、SCIE、SSCI、EI、A&HCI等)並檢附收錄佐證。
(2)TSSCI、THCI期刊論文並檢附收錄佐證。

2.合聘教師申請本獎勵之期刊論文作者排序應為:
(1)期刊論文之「第一作者」或「等同第一作者」貢獻之作者。
(2)期刊論文之「通訊作者」或「等同通訊作者」貢獻之作者。

3.本(112)學年度受理申請期刊論文以申請截止日期前二年度(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內已出版之作品為限,申請時須檢附作品一份。

四、審查時間:
敬請 護理、民生學院統籌,於113年5月10日(五)前,將申請獎勵審查結果送交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教務處彙總後簽請校長核定。

五、獎勵方式與上限:合聘教師期刊論文領域排名在JCR 前50%以內,獎勵1萬2仟元/篇;領域排名在JCR 前50%以外或TSSCI、THCI期刊論文,獎勵6仟元/篇。每位合聘教師每學年度核發之總獎勵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

六、本獎勵未盡事宜,悉依人事室合聘教師作業要點與本處期刊論文發表獎勵辦法現行規定辦理。


如有其他疑問或建議,敬請 與本處承辦同仁教務處陳玠妃小姐(03-2118999分機5597)聯繫,謝謝。
公告承辦: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陳玠妃
公告期限: 2024-03-03 ~ 2024-05-31
公告編號: 6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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